交通事故 2020年6月30日 1,167
半开放小区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死亡定什么罪,新吴区律师为你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按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处理;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以其他具体罪名的规定处理。
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半封闭区内的事故按交通肇事还是过失致人伤亡论,在于以下区别:
1.是否属于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可以根据路况、人流量、当时是否封闭、是否有交通标识等方面去论证;
2.违法性差异。在半封闭区使用非机动车的其他交通工具,未必违法,但交通肇事罪的入罪前提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后者没有这个要求。
如果属于公共交通则属于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形,应定交通肇事罪,
如果不属于公共交通,因为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的,应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个人观点认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理由如下: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其法定刑幅度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其法定刑幅度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情形,在客观方面也表现为一种过失致人死亡,但构成交通肇事要求侵害的客体必须是危害公共安全,只有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发生的事故才可以依据交通肇事罪进行处理,所以认定是否属于公共交通对定罪量刑非常关键。
更多关于无锡新吴区律师相关知识敬请关注无锡新吴律师网http://www.xinwulvsh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