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2022年7月29日 842
夫妻关系和父母子女关系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关系。夫妻关系是男女两性基于 自愿而结成的婚姻关系,可依法律程序而成立,亦可依法律行为而消除;而父母子 女关系是基于出生事实而形成的自然血亲关系,不能人为解除。婚姻关系的解除, 只是夫妻双方基于婚姻而存在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归于消灭,但父母与子女之 间存有的血亲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虽然不能消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 系,但抚养方式却会因离婚而发生变化,即由父母双方共同抚养子女变成由父或母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则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以协议的方式确 定。司法解决离婚后子女抚养权问题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 子女的合法权益”。这是《民法典》所确立的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的基本原则。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一般以此作为前提和出发点,再结合各方的抚养条件、抚 养能力综合考虑,妥善处理抚养权的归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