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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有何责任?

新吴区律师 2023年11月5日 324

实践中,债权人要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1、债权人在案件起诉时即直接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列为被告,要求其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债权人在案件执行阶段,申请追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21号)第二十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人公司股东财产独立的证明标准:
为证明财产独立,一人公司股东可能需要向法庭提交一人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及附属文件、其与公司之间的全部的银行往来明细、交易文件,甚至有关财产独立的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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